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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27章 无法辩白(第2页)

如果叶正阳事先根本不知道孙媛媛帮他支付了二十万元房款,那叶正阳就没有收受贿赂的故意,那就没法认定叶正阳受贿。

而支持留置叶正阳的人,则是认为叶正阳态度不老实,是故意说不知情,但实际上,他不可能不知情,自己房子价格多少,他实际支付了多少购房款,这种事情他能不知道吗?

如果依着这些人的思维逻辑去看这个事情,叶正阳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。

叶正阳第一次买房,又是孙媛媛帮他从中找开发商买的房子,他哪里知道青山别院小区的房子到底有多贵?

如果他知道青山别院小区房子很贵的话,他大概就知道这里面有蹊跷了。

孙媛媛如此的好心,反而让他陷入了一种无法自辩的地步,此时孙媛媛非常内疚,而他则是无以辩白。

赵明听了听大家研究的意见,正常情况下,留置某个人,常委们的意见都是统一的,而此时却是出现了分歧,这说明叶正阳这个事情还是有可推敲之处,他不能盲目下决定,马上就去留置叶正阳。

在开过会以后,赵明立刻又去找田家伟,田家伟此时想出了一个主意说:“先不要留置叶正阳,先让叶正阳停职反省,你看怎么样?”

赵明闻言,眼前一亮,便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,但是如果叶正阳回去以后,与孙媛媛进行串供怎么办?

赵明一提出这个担心后,田家伟想了想说:“要不,你们先让他去县政府招待所那边待一待,让他好好学习反省可不可以?”

赵明听了这话,想了想道:“这倒是可以,不先留置他,先让他学习反省,看他态度,再作决定也是可以的,然后我们再多方调查证据,如果查实他没有问题,那就算了,如果有问题,再留置。”

田家伟和赵明二人就商定了这个意见,没再去让吴建军和王学典二人过来商议此事。

赵明马上回去通知办案人员将叶正阳带至县政府招待所,要求他居住在政府招待所房间里,不得与外界联系,认真学习反省。

叶正阳没想到自己会遭到这种待遇,自然是十分不服,再次要求面见赵明书记,否则他不会待在政府招待所里面学习反省。

在叶正阳的再三强烈要求之下,办案人员只好向赵明作了报告,赵明接到报告后,寻思了一下,就向田家伟作了报告。

田家伟说:“你和他见上一面吧,安抚一下他,让他静等调查结果。”

叶正阳终于见到了赵明,他便马上把实际情况说了出来,告诉赵明,他真的不知道孙媛媛帮他支付了二十万元的房款,如果知道,他是不可能同意孙媛媛这么做的。

赵明听完之后,反问一句:“孙媛媛为什么帮你支付了二十万元的房款,却不告诉你呢?”

叶正阳一听,脸上一时间很痛苦地说道:“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告诉我,但她一定知道,如果告诉我,我一定不会同意她这么做的。”

赵明道:“正阳同志,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,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,人家不会平白无故帮你支付二十万元的房款,你说你一点也不知情,是不是太牵强了一些?”